JN江南·(中国)体育APP官网-World Class

JN江南·(中国)体育APP官网-World Class

JN江南官方体育app

福建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

2018-10-19

福建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

分享到:

闽林〔20168

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林资发〔2015〕18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控制低产低效天然林改造。要与我省天然林保护管理、低产低效林改造的规定结合起来一并贯彻落实,禁止采伐改造低产天然阔叶林,禁止皆伐改造天然林。

    二、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2016年起全面停止省属国有林场和县属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名单详见附件2)。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林,在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限额另行确定并细化规定出台前,各地、各单位一律暂停其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审批。

    三、严格控制天然林起源变更。为严格天然林保护,确保天然林面积不减少,对涉及前期差错等原因需要变更天然林起源的,除提交森林资源年度变更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经县(市、区)林业局营林部门审核确认的造林登记卡、生产验收单等造林验收材料。 

     

福建省林业厅
2016年
3月11日

上一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

XML 地图